陕西省科技厅着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文章来源:陕西省科技厅    更新时间:2012-01-20 11:07

  2011年省,陕西科技厅着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全省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215亿元,同比增长109%,超额完成省上下达的135亿元年度考核任务。从全国排名第9位升至全国第5位,实现了跨越式发展。陕西省技术交易情况呈现以下特点:
  科研院所(含转制院所)已成为技术转移的主体。数据显示,前100家单位共成交151.25亿元,科研院所占41家,金额达 114.74亿元,占76%。突破1亿元的22家单位中,科研院所占16家,其中化工第六设计院(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西北勘测设计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等3家院所技术合同金额突破10亿元;西安重型机械研究所突破5亿元;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等12家院所突破1亿元。
  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资源主导型产业领域技术交易活跃。据统计,上述两个领域共完成技术交易额161.2亿元,占全省交易额的93%。其中资源与环境63.8亿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44.9亿元;先进制造业20.1亿元;电子信息19.7亿元;航空航天8.3亿元;生物医药2.3亿元;新材料2.1亿元。
  重大技术合同快速增长,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合同成为技术交易的主体。重大技术合同中,单笔交易金额过亿元的合同19项,5000万元-1亿元的22项,2000-5000万元51项,1000-2000万元61项,500-1000万元152项。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合同金额分别达124.5亿元、35亿元,占比为 72%和20%,表明陕西省技术创新综合实力有了明显提升。
  技术合同交易额能够反映出一个区域的技术发展和技术交易的活跃程度,是科技实力和科技成果转化的直接体现。2011年4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关中统筹科技资源改革 率先构建创新型区域的决定》,要求到2015年,全省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300亿元以上。省委科技工委、省科技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落实。一是加强技术转移工作体系建设,制定出台《陕西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对升级为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给予20万元的奖励;二是以加强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建设为抓手,启动陕西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资金,完善科研成果评审标准,鼓励知识产权参与分配,加强对转化成果的奖励和后补助,统筹产学研用金各方资源,破解成果转化的“中试断档”症结,形成科研成果“研发、中试和产业化”3个阶段持续支持模式。三是建立技术合同交易信息披露、考核和奖励制度,对登记机构和技术交易额前30位的单位给予奖励;四是加强对口服务,开展政策咨询,实现认定登记日常化,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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